- 提罐是什么意思
- 文明袋怎么做
- 有什么好玩不氪金又简单有趣的手游推荐吗
- 你听过什么离奇的故事
- 古代历史上有哪些巧合,巧到让你不敢相信
- 麻绳的历史
- 有人说唐朝很少有案,是真的吗,你怎么
- 近代历史有多少冷知识
- 农村有些农具已渐渐消失了,晒晒你记忆的农
- 老一辈留下来的俗语你还能记得吗
提罐是什么意思
“提罐”是一个汉语词汇,意思是指把茶壶里的茶水倒入茶杯中,再从茶杯中提起茶壶。在茶艺表演中,提罐是其中一个动作,表示向客人献茶。这个动作可以展示泡茶者的姿态和技艺,同时也能使茶香得到充分释放。
在泡茶过程中,提罐也表示将热水注入茶壶或盖碗的动作。这个动作需要注意控制水温和注水速度,以保证茶叶能够充分展开,释放出茶香和茶味。
总之,“提罐”在茶艺中是一个重要的动作,代表着泡茶者的专业素养和技艺水平。
文明袋怎么做
"文明袋"这个词汇在不同的语境中可能有不同的含义,它可能指的是一个用于收集文明遗迹的袋子,也可能是某种特定的环保袋或者其他类型的袋子。由于你的问题描述比较模糊,我将提供一个通用的制作环保袋的指南,这可以被认为是一种"文明袋",用于收集垃圾或废物。
有什么好玩不氪金又简单有趣的手游推荐吗
要知道,现在的手游,非氪即肝,让人实在是难受的要死。
那么,有没有不氪金,不肝,还能玩的开心的呢。
必须要有啊!比如下面这货。
看这画面还不错吧,游戏名《奇异人生》,可能有些朋友听过,剧情类的游戏,emmm……其实还有点向。
好吧,其实明明是说纯洁友谊的。
游戏有点虐,但结局还是以玩家为准,具体结局就不便透露了,毕竟剧情向游戏,但是可以给大家看看游戏的画面,这种画面级别的,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儿对吧。
当然,音乐也是这款游戏极为出彩的地方,妥妥的好游戏一枚。
好吧,有人说,这是单机游戏啊喂,当然不肝不氪啦,妥妥妥,既然如此,球球给各位推荐一发手游也是不肝不氪的。
《万象物语》。
前排提示,绝非广告,良心推荐。
其实良不良心,试试便知,毕竟是雷亚出品,雷亚的游戏品质还是能保证的,这货几年前出了一款《聚爆》,时至今日也是一款好游戏。
而他们家这款不怎么热门的手游,其实也是实打实的良心手游。(全靠同行衬托)
说到这游戏,必须要说到这个游戏的立绘和音乐,音乐不必说,毕竟雷亚就是靠音游起家的,但这立绘是真的棒啊。
水彩风格渲染纸上,看似随意但兼具了写实和意境,超美的。
而战斗也是颇有新意,三消配合RPG玩法对我们而言还是比较新鲜的,尤其是四消的大招,不要太酷炫。
至于氪金,如果你想来得快,想氪也可以,但是游戏本身的卡片设置是所有卡都可以成为金色,也就是最终大家都一样,总体而言不算很氪金。
而至于肝,这点放心,没啥肝的,你玩了不久,你会发现,这游戏剧情实在太好看了,再玩,发现,怎么剧情没了。
没错,游戏宛如史诗级动画,每一个角色都很鲜明,然而,官方出新剧情的速度贼慢。
但这也正是如此,这款游戏玩起来给人的感觉舒服,更像是在玩单机,不紧不躁的。
以上两款游戏,是小球球想认真推荐给各位的,但并不是说除了这两个就没有好游戏了。
比如《我的世界》,比如《饥荒》,比如《崩溃大陆》,这些游戏都是球球多次推荐的,都是非常好的手游。
还是那句话,辨别一个手游的良心程度:
从游戏UI界面的充值按钮的耀眼程度即可看出。
你听过什么离奇的故事
我的闺蜜我习惯叫她小五,我和她从小一起玩到大,21岁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,小五远嫁到离家60华里一个农村。
我和本村的男孩儿结了婚,一年以后都生了小孩儿,小五很少回来从此聚少离多。
小五的女儿读中学的时候,她为了陪女儿读书也来县城住。我们又在县城相聚了,闲下来的时候,小五爱和我聊聊她这些年的经历,我觉得她讲的都是离奇的故事。
第一个离奇的故事,是离小五婆家不远的一个小山村里,有一个仙儿,是长仙。也就是蛇修练成的仙,这个蛇仙依附在一个农村的老太太身上,到处给人看病除灾,灵验的很。
有一年小五的女儿得了病,住了半年的医院,病情时好时不好,小五着急乱投医,经人介绍认识了这个仙儿,顶仙儿的老太太对小五说,你别着急,这孩子的魂儿被一个游仙领走了,我能想办法给你找回来。
你带小孩儿回家吧,别去医院了,过两天找到孩子的魂儿就给你送回去。过了两天这小丫头奇迹般的没再犯病。
从此以后,小五就笃信了这个农村顶仙儿的老太太,让孩子认了这个长仙的干老子,逢年过节都去看老太太。自此之后,小五家里大人小孩儿得了病,都是老太太给治好的。我听了之后觉得太不可思议了。
第二个故事是,小五来到县城陪女儿读书的第二年,她住在乡下的婆婆得了重病瘫痪在床。因为年龄大了,加上山区医疗条件不好,多种原因加在一起,几个月之后小五的婆婆去世了。
小五回山里给婆婆办完丧事回来之后,便隔三差五的说她婆婆到县城找她来了,闻见她婆婆身上的味道了,她自己的两条腿就像没了一样。(小五的婆婆是瘫痪了的)。
每当这样的时候,小五就让她丈夫赶紧烧纸嘱念,过一会味道没有了,两条腿也逐渐有了知觉。
再后来小五的女儿考上了大学,她又陪着女儿去读大学了,我也再没有问起过这件事情,估计早已经好了。
。
古代历史上有哪些巧合,巧到让你不敢相信
巧合有时候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,无法解释,而又真实的存在。
(汉武帝)
其实,霍去病也没有想到,自己一次简单的托孤,就托起了西汉王朝的鼎盛时期。汉武帝也没有想到自己信守承诺,履行诺言,最后成就的是自己的江山社稷。
而且,霍去病暗示托孤到第二次真正托孤,中间整整相差了三十年。
汉武帝第一次向霍光表达自己以后靠其助力,但最后真正临终重托孤也相差三十年。
两个四年,两个三十年,也是耐人寻味的。
(霍去病)
难道这一切都是巧合吗?或许是因果,是酬谢,是有付出就有回报。
西汉汉武帝时期,霍去病是名将,他善骑射,懂得用兵策略,利用大迂回,穿插作战的方法,立下了赫赫战功。
霍去病是大将卫青的外甥,汉武帝的卫皇后卫子夫的外甥。在卫皇后得宠的时期,卫青和霍去病他们凭借的是自己的实力,而不是裙带关系。
霍去病出生时没有一个正当的名分。因为其母卫少儿是平阳公主府的家奴,但是却非常有姿色。
(霍去病)
当时,平阳县小吏霍仲孺也在平阳公主家服役,之后,卫少儿与霍仲孺互生爱慕,未婚生子,就是霍去病。
但是,霍仲孺却没有打算娶卫少儿的意思,之后服役结束就走人了,然后另娶他人。
霍仲孺是缺席在霍去病的成长过程中的。后来,霍去病当了大将,主动去认父,羞得其父匍匐在地,愧疚不已。
霍去病却不计较,带上了弟弟霍光。
(霍光)
此后,发生的故事大家很熟悉了,卫青、霍去病、霍光都得到了汉武帝的赏识和重用。
虽然后来,随着卫子夫年老色衰,渐渐不得宠。再加上宫中的蛊惑案件的发生,卫子夫和和太子刘据被坏人诬陷,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。
最后的不得已卫子夫和太子刘据矫诏举兵反击,诛杀了坏人江充。但是最后卫子夫也,而刘据也最后走投无路的情况下。
母仪天下达三之久,含冤被废的卫子夫,直至其曾孙汉宣帝即位之后方真正平冤昭雪。
(卫子夫)
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宣帝立,乃改葬卫后,追谥曰思后,置园邑三百家,长丞周卫奉守焉
汉武帝驾崩之后,霍光与金日磾、上官桀共领尚书事,辅佐幼主刘弗陵,把持朝政,权利非常大。
《资治通鉴卷第二十二·汉纪十四》:丙寅,以光为大司马、大将军,日磾为车骑将军,太仆上官桀为左将军,受遗诏辅少主。《资治通鉴卷第二十二·汉纪十四》:霍光、金日、上官桀共领尚书事。光辅幼主,政自己出,天下想闻其风采。
(卫子夫)
霍光的成长轨迹,离不开哥哥霍去病的举荐支持,也离不开其姨母卫子夫的支持与影响。
但霍光谨小慎微几十年,从未为卫子夫昭雪,也是怕一着不慎,误了自己前程吧。
校书郎工作室出品,柒月夏
麻绳的历史
在我国,使用麻类植物纤维编织绳索的历史至少有几千年。早在石器时代,我们的祖先就开始使用麻绳编织来制作各种工具和周边用品。经过几千年的发展,麻绳编织成为了一门重要的手工艺,代表着我国优秀的民间手工艺品。
有人说唐朝很少有案,是真的吗,你怎么
万恶淫为首,百行孝当先。
这句出自明朝《古今贤文》的名言,相信各位并不陌生,然而纵观古今,其实不止唐朝,历朝历代虽有各类犯罪与律例见诸史册,但与“淫”相关的犯罪案件却鲜有记载,最近我恰巧看到一则典故,由此引发许多思考,费尽心思查了许多资料后,将所想感悟说与诸君听,尽可能探知古人的真实面貌,还历史以。
“犯少”的原因之一,大概有如下三点:
首先,吏民,常以“和奸”论。
法律史学家程树德著有一本《九朝律考》,其中记载了一则“奸部民妻”的案例,条引于宋代全科文献《太平御览》,该案例大致经过为:
谢夷吾身为汉朝的荆州刺史,率部来到南阳县,正巧遇到孝章皇帝也在南阳狩猎,县官趁机禀报,称有亭长民女,为了不影响亭长与民女的声誉,便将此事论为“和奸”,即“”。
(注:亭长即是古代掌管地方治安的官吏,相当于现今的派出所所长。)
谢夷吾听完汇报以后,当即斥责县官:“亭长”是皇帝下诏选出,身着“朱帻”的官吏,自己本应守法尽责,如今却领头犯案,且让三老、孝悌等乡官按律严加治罪。
最后便把亭长由“和奸”改为罪,按照法律将其严惩。
(注:三老,为古代掌管教化的乡官,一般具备“ 正直、刚克、柔克“三种德行,且是乡中长者,德高望重。孝弟,性质与三老相同,皆是主掌教化的乡官。)
(谢夷吾·字尧卿)
由此来看,如果不是谢夷吾的深明大义,秉公执法,再加上正好皇帝巡狩到此,恐怕这利用职权民妻的亭长便会逃过律法的制裁,而那位被的民女,也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。
这也体现出为何古代犯少的原因之一,即在汉代,很多发生于民间的罪,或许会以“和奸”,即“”论处,而并不会上升到的程度,其严重性自然与罪无法相提并论。
《太平御览·良刺史下》:谢夷吾,字尧卿,山阴人。为荆州刺史,遇孝章皇帝巡狩,幸鲁阳,有诏敕夷吾入传录见囚,有亭长奸部民者,县言和奸,上意以为吏劫民何得言和。须臾,夷吾呵之曰:“亭长朱帻之吏,职在禁奸,今为恶之端,何得言和?”切让长吏治亭长罪。其所决正一县三百馀事,与上合。帝叹曰:“使诸州刺史悉如此者,朕不忧天下矣。”
同时汉代的律法属于初设阶段,虽然较之秦律有了明显进步,但仍有所局限,同时对于女性的权利保护并不重视,如《汉书・张汤传》中,便记载一则“郎官官婢”的案例:
官婢之兄向身为光禄勋的张安世举报,称自己的妹妹在郎官家中做婢女,却惨被郎官,然而张安世非但未予伸张,反而怒斥官婢之兄诬陷郎官清白!遂将此案件隐瞒下来,不予处理。
(注:光禄勋,相当于掌管皇宫警卫的官员,负责宫禁与各类警务,主要保护皇帝与后宫安全,当时担任光禄勋的张安世,也统领郎官。官婢,则为因罪被罚到官员府中做奴婢的女子,身份极其卑微。)
《汉书・张汤传》:郎淫官婢,婢兄自言,安世曰:“奴以恚怒,诬污衣冠。”告署適奴。其隐人过失,皆此类也。
通过此事,更可证明,起码在汉代,如官婢等身份低微的女子,一旦遭遇,则无处得以伸张,如果告发者,反而会遭到诋毁,称女方诬陷男方。
由此可见,妇女人身权益,虽然在律法中予以规定,但结合实际的现实情况来说,却往往得不到保护,甚至是会被忽视,乃至于可能反成罪人,根本得不到切实有效的合法保护。
一旦遭遇,便不会为人所知。
这属于封建社会的陋规,对于女性的不重视,以及律法的不完善,成为犯不受法律严惩的原因之一。
其次,同样也是因为古代律法,但却是因为法律的进步。
随着时代进步与社会变革,古人对于律法也在不断完善及修订。
到了唐朝,已对罪有明确规定,且对“和奸”,也有严厉惩戒:
《唐律疏议》:“凡和奸者,男女各徒一年半。有夫者,徒两年。强者各加一等。
从上文可看出,凡是者,男女各判徒刑一年半,而如果是女方有丈夫,则徒两年。
最后一句:“强者各加一等”,即如果是,则在此律之上,罪加一等。
结合唐朝徒刑共分为五等,从一年半到三年,可知“罪加一等”,即为,徒刑加半年,因此如果是犯,则在“和奸罪”的基础上,加半年刑期。
打比方,如果有人犯下罪,则在和奸罪的一年半徒刑上,再加半年,为两年徒刑。
当然具体判罚标准,还会视情况而定,最重者将会处以绞刑或斩刑,足以可见在保护女性权益方面,开明的大唐的确比之汉代进步许多。
再到宋朝,文化极其兴盛的朝代,对于施暴者,更是刑罚分明:
《宋刑统杂律》:“应有夫妇人被者,男子决杀,女人不坐罪”。
此律的意思,相信不难理解,如果有夫之妇被,者按律当斩,而受害女子则无罪。
同时宋律还规定:若者在女子反抗过程中被反杀,则女子同样无罪。
乃至于宋代还首创了“罪”,宋宁宗赵扩时的法令汇编,名为《庆元条法事类》,其中明文规定:
诸者,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,流三千里,配远恶州。未成,配五百里。折伤者,绞。
此处“诸者,女十岁以下”,同样以罪论处,流放三千里,发配边关荒芜之地。
如果是未遂者,则发配五百里。
而如果是实施者,在过程中切实伤害到女性,则不问其他,直接绞刑伺候。
由此可见,在宋朝对于的重视程度,随着社会文明的开化,也从正面体现出对于女性人身权利的逐渐重视,以及对于犯的惩罚力度,均在不断加强。
而到了明朝,罪成为罪不容殊的大罪,有明律为证:
《大明律·犯奸》:者、绞。未成者、杖一百、流三千里。奸亐十二岁以下者、虽和、同强论。
由此可以看出,在明朝时,罪已经上升到死罪的程度,如有,则处以绞刑。并且还对未遂者,也做出了具体判罚标准,即“未成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”,更将者,直接以罪论处,皆为“绞刑”。
虽然看似与宋律无异,但实际上宋律中对于施暴过程是否造成伤害,来判断是否该处以绞刑,而明朝是但凡,无论造成伤害与否,直接判处绞刑,尤其是在明朝的理学全面发展过后,罪更是罪不可恕,为世人所唾弃。
由此来说,严苛的刑罚为明朝女性的人身权利提供了一定保障,而理学的发扬又从道德层面对施暴者加以谴责,因此随着时代的进步与法律的不断完善,使得明朝时期的犯罪大幅减少,比之早先的唐代,甚至是汉代,皆有了大幅改善。
到了清朝,则与明朝法律基本保持一致,刑罚甚至更为具体:
《大清律例卷三十三·刑律·犯奸》:凡和奸,杖八十,有夫者,杖九十,刁奸者(无夫、有夫)杖一百。者,绞(监候)。未成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(凡问,须有之状、妇人不能挣脱之情,亦须有人知闻及损伤肤体、毁裂衣服之属,方坐绞罪。若以强合以和成,犹非强也。如一人强捉,一人奸之,行奸人问绞,强捉问未成流罪。又如见妇人与人,见者因而用之,已系犯奸之妇,难以强论,依刁奸律。)奸十二岁以下者,同强论。
因此,我个人认为,除了前文所说“女性人身权利,因法律不完善得不到保护”的原因外,犯少的第二个原因则是:
因为时代的不断发展,与法律的不断完善,历朝历代对于罪的惩罚程度不断加强,所以在一定程度上,也阻扼了行为的发生,并且为古代女性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。
尤其以明清两代,对于罪的惩治之严,综上可见一斑。
第三个原因,也是比较无奈,且令人心寒:
在某些时候,古人对于女性声誉的保护,大于对女性在律法中所拥有的人身权利的重视。
我相信这段话并不难理解,很多情况下,即使是现代如果发生了案,人们首先考虑的并非使犯罪分子得以严惩,反而是首先考虑受害女性的声誉问题,而选择隐瞒不报,在古代也是如此。
自古到今,女性对于的看重,可谓比之生命还要重要,援引北宋理学文献《二程遗书》所说:
又问:”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,可再嫁否?“曰:“只是后世怕寒饿死,故有是说。然饿死事极小,失节事极大!”
这段话后人予以总结,正是”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“,由此可见古人对于失节的重视程度,至少在观念上高于生命。
(本人声明,绝无诋毁现代女性不重视名节之意,此处只论古代,望各位头条读者不要误会,谢谢。)
因此有时古代女性为了名节,会选择默不作声,即将自己的惨痛遭遇隐瞒下来,而使犯罪者逍遥法外。
此原因也让我想起了清朝时的一则案例,在道光十九年,发生于山西太原的一起“大盗奸杀案”,该案中的犯罪者不仅了同村妇女,甚至在事后将其残忍杀害,并将脚趾剁下,此案不仅惹得当地百姓民愤难平,更上达皇帝,遂命令太原府严办此事,虽然罪犯最终被斩首示众,然而为了受害妇女的名誉,其家属却拒不承认妇女被,只承认罪犯大盗有偷盗行为,为的就是防止被的事实传播出去,有损女方名誉,此后家属更难以见人。
《道咸宦海见闻录·道光十九年》:虞守住介两月,于奸杀案情毫无闻见,满欲回省。及方伯将案详结,仍不过寻常盗案耳。中丞另片奏称:“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,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,传问事主坚不承认。以事关两家颜面,一经公认,则乡里难以对人,是以只认盗窃;而事涉暧昧,难以刑求。今盗首已问斩枭,群盗概不免死,即使属实,罪名无可复加,应即照该府原详完结,以省拖累”等情。
“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,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,传问事主坚不承认。以事关两家颜面,一经公认,则乡里难以对人,是以只认盗窃。”
这段话,想必也不用我翻译了,诸位读者朋友应该都能看懂。
虽然这只是个例,但仍能看出古人对于名节的重视,在一定程度上大过受到伤害后理应获得的法律伸张。
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甚至我直言说明,大多数情况下,会出于考虑女方的名誉,而隐瞒实情,上述情况还是因为比较特殊,即者本身便是江洋大盗,犯案累累,按清朝律例,理应问斩,所以最后受害者家属只承认遭到盗窃。
那如果不是江洋大盗,而是同村邻居呢?
结果可想而知。
我并非否认受害者家属会大胆揭发,但客观事实上,我们无法否认为了受害者名誉,而隐瞒案件事实的可能性,近代还有许多乡村,会发生类似的魔幻事件,即受害者遭遇以后,两家大人为了双方名誉着想,甚至还会强行将男女撮合在一起,施以婚娶之名,而以此避免外人风语。
所以我个人认为,受害者为了名誉考虑,瞒而不报,也是“犯”在古代不多的原因之一,因为事实都被隐瞒了,无人可知究竟有多少女性受到侵害,自然也无人可知有多少犯逍遥法外,不得严惩。
但无论如何,“”作为侵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,不管是古还是今,皆为世人所不齿,势必因其残忍伤害女性的暴行,而受到全人类的唾弃与谴责!
本来还想再加一个原因,即古代男子对于自身品德的重视,如果起了色心,甚至出现过自扇耳光,试图清醒的事例,但我仔细思考了一番,认为这种情况少之又少,便不再加为原因之一。
综上所述,还是那句老话,随着时代社会与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,法律也在不断完善,并切实保障到每一个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,虽然不得不承认,法律也有不完美,但无论如何,至少从原则性上来说,经过现代化建设以后,我国现今的法律,为了能使每一位公民的合法利益得到切实保障,结合日新月异的现实发展,也在不断修订并加以完善。
因此,遵纪守法,共创和谐社会,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。
逾越法律,实施犯罪,势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尊重他人,和谐共处,才能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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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文献:
·《九朝律考》程树德·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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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《太平御览·良刺史下》:谢夷吾,字尧卿,山阴人。为荆州刺史,遇孝章皇帝巡狩,幸鲁阳,有诏敕夷吾入传录见囚,有亭长奸部民者,县言和奸,上意以为吏劫民何得言和。须臾,夷吾呵之曰:“亭长朱帻之吏,职在禁奸,今为恶之端,何得言和?”切让长吏治亭长罪。其所决正一县三百馀事,与上合。帝叹曰:“使诸州刺史悉如此者,朕不忧天下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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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《汉书・张汤传》:郎淫官婢,婢兄自言,安世曰:“奴以恚怒,诬污衣冠。”告署適奴。其隐人过失,皆此类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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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《唐律疏议》:凡和奸者,男女各徒一年半。有夫者,徒两年。强者各加一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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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《宋刑统杂律》:应有夫妇人被者,男子决杀,女人不坐罪。
·《庆元条法事类》:诸者,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,流三千里,配远恶州。未成,配五百里。折伤者,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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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《大明律·犯奸》:者、绞。未成者、杖一百、流三千里。奸亐十二岁以下者、虽和、同强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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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清律例卷三十三·刑律·犯奸》:凡和奸,杖八十,有夫者,杖九十,刁奸者(无夫、有夫)杖一百。者,绞(监候)。未成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
(凡问,须有之状、妇人不能挣脱之情,亦须有人知闻及损伤肤体、毁裂衣服之属,方坐绞罪。若以强合以和成,犹非强也。如一人强捉,一人奸之,行奸人问绞,强捉问未成流罪。又如见妇人与人,见者因而用之,已系犯奸之妇,难以强论,依刁奸律。)
奸十二岁以下者,同强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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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《二程遗书》又问:”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,可再嫁否?“
曰:“只是后世怕寒饿死,故有是说。然饿死事极小,失节事极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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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咸宦海见闻录·道光十九年》:
虞守住介两月,于奸杀案情毫无闻见,满欲回省。及方伯将案详结,仍不过寻常盗案耳。
中丞另片奏称:“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,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,传问事主坚不承认。以事关两家颜面,一经公认,则乡里难以对人,是以只认盗窃;而事涉暧昧,难以刑求。今盗首已问斩枭,群盗概不免死,即使属实,罪名无可复加,应即照该府原详完结,以省拖累”等情。
近代历史有多少冷知识
近代史上有不少的冷知识,以下就给你介绍几个:
1、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,德国人对于战壕的要求非常高,要求不但要有供士兵休息的床,还有有家具、门,甚至在门上还安装了门铃,可以说德国人的战壕中,各种家用设施一应俱全,堪称别墅战壕。
▲一战时期德军的战壕堪称豪华
2、一战时期,法国的贝当元帅因为战功卓著,成为了法国心目中的英雄,当时戴高乐就是他的忠实粉丝。二战结束后,贝当因当了法奸被判了死刑,戴高乐以总统的身份赦免了他,被改为了终生监禁,有趣的是戴高乐的儿子也叫贝当。
3、一战刚开始的时候,英国人本来是打算贯彻大陆均势政策,保持中立。但是一战刚开始的时候,德国人就进攻了比利时,比利时是英国的马仔,所以英国也就向德国宣战了。
4、在一战时期参加了德军,他参加的战役有伊普雷斯战役、索姆河战役、阿拉斯战役、巴斯青达战役。由于作战英勇,他晋升为了上等兵,还获得了2枚铁十字勋章。后来他因为在战场上遭到对方芥子气攻击而暂时失明。在他养伤期间,正当他打算养好伤重上战场时,德国投降了。
▲一战时期的
5、1918年11月11日上午10点58分,一位名叫劳伦斯的加拿大士兵在战场上从战壕中探出头来,正好被一位德国狙击手命中,劳伦斯也就不幸地成为了一战最后一名牺牲的士兵。
6、1914年,一战前的欧洲有两大阵营,分别为同盟国阵营和协约国阵营。同盟国阵营由德国、奥匈帝国和意大利组成,协约国阵营由英国、法国和俄国组成。不过战争一开始意大利就跑到了协约国阵营,充当了二五仔。有意思的是,二战期间意大利也同样加入了德国为首的轴心国阵营,成为了德意日三大轴心国之一。而随着战争的推进,意大利也在1943年脱离了轴心国阵营,再次充当了二五仔,两次世界大战意大利都了德国。
7、一战时期首先使用毒气的国家是法国,而法国首次使用的毒气是瓦斯。
8、一战在1918年11月11日结束,可惜当时没有网络购物,更没有淘宝,好吧,相信。
▲一战在“双十一”这天结束,可惜当时没有淘宝
9、男人要刮胡子的习惯风靡全世界,是源于一战时期的美国大兵。一战之前男人都流行蓄胡子,可是在一战的时候如果不把胡子刮干净,那么在你戴上防毒面具的时候会在防毒面罩和脸部之间留下缝隙,起不到防毒的作用。所以一战时期的美国大兵首先流行起了刮干净胡子,这个习惯也逐渐风靡全球。
10、一战期间死亡的人员当中,有三分之一不是死于战火,而是1918年的西班牙大流感。当时的欧洲实行新闻管制制度,所以差不多欧洲所有的国家都封锁了流感的消息,只有西班牙一直如实地报道了流感的情况,所以人们就认为西班牙是大流感的发源地了。实际上,西班牙大流感最初爆发于美国堪萨斯州的一个军营,当这个军营的士兵来到欧洲后,便将疾病传染到了整个欧洲,最后却让西班牙背了锅。
11、一战时期,欧洲参战各国的君主其实都是亲戚。大致关系如下:沙皇的儿子要管英国国王叫表叔,德皇叫表舅。德皇的孩子要管英国国王叫表叔,沙皇叫表姑丈。英王的孩子要管沙皇叫表叔,管德皇也叫表叔。比利时国王是英国国王的舅舅,也是德皇的舅舅。
▲一战时期,其实各国君主都是亲戚
12、一战时期,英国贵族死亡率超过了平民的3倍,死亡比例大概在45%左右,而且他们基本都是士官。也就是说将近一半的英国贵族军官在一战中丧生。
13、一战中最长的一条战壕有4万多公里长,可以绕地球一个圈。
14、1914年圣诞节,伊普尔战场上对阵的双方士兵突然开始搞起了联欢,敌对双方的士兵们互赠礼物,但在这一片欢快的气氛中有个人对此极为不满,他就是。
农村有些农具已渐渐消失了,晒晒你记忆的农
石砘,这种农具在中原地区比较常见。其型状就是在一根木轴中间等距安装三个直径30厘米左右,厚度6厘米左右石轮,木轴的两端系上的绳子。
用途,主要用于小麦播种后顺垄压实,这样既保墒也利于出苗。以前原始的小麦播种工具是三条腿的木耧,用其播种后就是用石砘在后面顺垄圧实来保证小麦出苗。
用法,在过去由于牲畜缺少,石砘都是一个人来拉。由于其劳动强度大,一般
是两个人替换着拉,这是在农活中仅次于拉犁的重活了。
老一辈留下来的俗语你还能记得吗
1,人穷志短,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