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清为什么要入主中原
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!先介绍一下题目描述的事件:清兵入主中原是指明崇祯十七年(清顺治元年,1644年)满洲贵族的在明朝将领吴三桂的带引下大举进入山海关内,击败李自成、攻占京师(今北京)开始成为统治的中央的历史事件。原因的话从满清的角度看分为内外两个因素;尤其内因是很多人不清楚的做一下详解,内因:努尔哈赤定下的对外扩张的大政策和皇太极的延续执行,天命三年(万历四十六年,1618 年)正月,努尔哈赤对诸贝勒宣布:“吾意已决,今岁必征大明国!”,四月十三日以七大恨告天,起兵反明(之前明成祖朱棣设置了奴儿干都司,对东北和库页岛地区进行行政管辖,名义上满清是受辖于大明的)。努尔哈赤的父祖世代袭封建州指挥使,当时明朝建州右卫指挥使王杲发动叛乱,辽东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李成梁率领明军进行平叛,在这一过程中,充当明军向导的努尔哈赤的父亲、祖父均被误杀。这件事对努尔哈赤产生了极大的心理阴影,对明朝产生极大仇恨,从“七大恨”可窥一斑,带着仇恨努尔哈赤世袭后开始进行实力的凝聚:万历十四年(1584年),努尔哈赤击败并处死了女真各部中实力最强的图伦城主尼堪外兰。随后努尔哈赤展开了对建州各部的统一战争,经过数年征战,努尔哈赤终于统一建州各部并收服海西女真。1603年,努尔哈赤迁都赫图阿拉。1616年,努尔哈赤建立后金,标志着努尔哈赤的扩张进入了下一个阶段。统一女真后,在建立后金的两年后,羽翼已丰的努尔哈赤发布“七大恨”,与明朝正式宣告决裂!随后金军开始了对明军的攻击,并夺去了抚顺城。明朝集结了十万大军分四路围攻女真,意图一战消灭努尔哈赤。双方主力在萨尔浒展开激战,结果明军大败,女真反守为攻,开始了在辽东的迅猛扩张。明军一败再败,整个辽东完全丧失,自此努尔哈赤去世皇太极继位。收朝鲜:朝鲜位于女真东部,是明朝坚定的藩属国,多次配合明军围攻后金。为了保证在进攻明朝时的侧翼安全,刚刚继位的皇太极决定征服朝鲜。后金先后两次大规模侵入朝鲜,史书有“丁卯胡乱”事件。十年后,为了彻底解决朝鲜问题,皇太极率领12万大军亲征朝鲜,仅仅12天,清军便直抵朝鲜都城,朝鲜国王仓皇。最终朝鲜彻底屈服,断绝了与明朝的藩属关系,成为了清朝的属国。收蒙古:林丹汗是蒙古名义上的最高领袖,也是蒙古最有实力的部落首领,血统高贵,是成吉思汗的嫡系后代。由于明军在辽东一败再败、形势被动,明朝不得不联合林丹汗共同对抗女真。林丹汗与女真的第一次交锋是在努尔哈赤时期,当时努尔哈赤正在围攻明军驻守的铁岭,而林丹汗派军支援。结果后金在攻破铁岭城后一战击溃蒙古。皇太极继位后持续对林丹汗进行打击,林丹汗西逃河套,后金军穷追不舍,最终林丹汗病死于甘肃,其子投降后金,这标志着女真实现了对漠南蒙古的征服。此时放开手脚的满清对明朝进行六次入关洗劫,最严重的一次竟发展到了围攻明帝国首都北京城,史书有“己巳之变”事件,极大消弱了明朝的经济实力对扰乱其国内秩序起了很大作用。此时的满清已具备打胜明军的实力,但如果让明军专心一对一战争,如果不能快速灭亡明朝,可能会陷入相持泥潭中,此时全面入侵时机未到。满清角度看外因:此时明朝政混乱与官员贪污昏庸;与之前后金的战争带来大量粮饷的需求以及满清六次大掠夺;小冰期气候变冷,农业减产带来全国性饥荒,这些都加重明朝百姓的负担。1627年,陕西澄城饥民暴动,拉开明末民变的序幕,随后王自用、高迎祥、李自成、张献忠等农民起事,最后发展成雄踞陕西、河南的李自成与先后占领湖广、四川的张献忠。1644年李自成建国大顺,三月,李自成率军北伐攻陷大同、宣府、居庸关,最后攻克北京。崇祯在煤山自缢,此时有吴三桂开关引路,满清的天时地利人和都已具备,怎么会有不入主中原之理。至于为什么不占俄罗斯土地,其实远东地区已经是满清的了,但少有人类活动,并不富裕,满清都嫌弃的地方,满清心中中原才是富裕之地,所以满清选择入主中原是必然的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